申請看護

申請看護

外籍/外勞家庭監護工資格、收費標準

外籍/外勞看護申請資格

外籍/外勞看護、家庭工
1.具殘障手冊、需要他人照料者:

特定身心障礙項目

等級

1、平衡機能障礙

重度

2、智能障礙

重度

3、植物人

重度

4、失智症

輕度

5、自閉症

重度

6、染色體異常

重度

7、先天代謝異常

重度

8、其他先天缺陷

重度

9、精神病

重度

10、肢體障礙

重度

11、罕見疾病

重度

12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呼吸器官

重度

13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吞嚥機能

中度

14、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

重度

PS:符合以上之一項目且為重度以上,可用殘障手冊申請,免開立診斷證明書。 
2.申請外籍、外勞需要診斷書(巴氏量表): 
a.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     =>35分以下(含35分)。
b.被看護者年齡80~85歲以上,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 =>60分以下(含60分)。
c.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,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者 =>95分以下(含95分)。
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或殘障手冊植物人可申請2名監護工。 


申請外籍、外勞看護工收費標準


1.海外引進外勞&外籍看護

項目金額備註
介紹費20000元
審件費勞動部招募函200元
辦事處認證費

□ 越南1000 元

□ 印尼860 元

勞動部聘可函100元
合計元 



2.外勞&外籍看護國內驊達人力仲介公司承接

 

項目金額備註
介紹費20000元
審件費勞動部招募函

□是 200 元

□否

勞動部聘可函□ 雙 三 方合意 200元  □否
□ 就服站承接 100
合計

 



外勞&外籍看護家庭監護工申請辦法、流程
外勞&外籍看護檢具下列文件向勞動部申請
a.申請人、被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b.醫院診斷書或殘障手冊影本
c.戶口名簿(含申請人、被照顧者)

外勞&外籍看護每月需付費用
1.外勞&外籍看護於入境後,向政府繳交就業安定費每月2000元
2.健保費雇主每月需付1329元、傭工每月自付426元
3.月薪NT$20000元(依政府規定略有調整) 星期日不休息則加班費每天NT$667元(20000 ÷ 30)
PS:
①開完診斷書7天左右→長照中心會聯絡雇主→按照長照中心指示去做就可以了!
②傳遞單上要寫申請人之資料。
③診斷書醫院會直接寄給長照中心,殘障手冊本公司會幫雇主去登記長照中心。